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

社團法人新竹市企業經理協進會(以下簡稱本會),因執行SEMICON Taiwan 2018-學生參觀展覽活動,需蒐集您的個人資料,並依據本同意書之內容進行使用。為了保障您的權益及幫助您瞭解本會如何蒐集、使用及保護您的個人資訊,請務必詳細的閱讀本同意書之內容。

一、個人資料蒐集、使用目的:

本會為聯繫及辦理下列事項需求,必須取得您的個人資料,基於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

關法令之規定,蒐集、處理及使用您的個人資料。

  • 辦理活動之保險與活動手冊相關事宜。
  • 提供接待參訪單位相關資料。

(三)活動成果統計。

二、個人資料之蒐集及使用:

(一)依前條所述之目的,需要以下個人資料: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聯絡方式、學校科系年級及其他可以直接或間接識別之個人資料。

(二)您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本會個人資料,但若所提供之個人資料不完整時,本會

可能無法提供您完善的服務。

(三)該資料僅在法令許可的範圍內,以電子檔或紙本形式存於本會,作為本會及因以上目的作業需要之第三方處理及使用。

(四)本會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 條第2 項規定,有下列情事者,在蒐集及使用個人

資料時,得免為告知。

1.依法律規定得免告知。

2.個人資料之蒐集係公務機關執行法定職務,或非公務機關履行法定義務所必要。

3.告知將妨害公務機關執行法定職務。

4.告知將妨害公共利益。

5.當事人明知應告知之內容。

6.個人資料之蒐集非基於營利之目的,且對當事人顯無不利之影響。

三、個人資料使用期間

當您同意本會使用個人資料時,使用期間自您同意當日起至:

(一)本會依前條第3項之事由停止提供您個人資料之日。

(二)您請求本會停止使用個人資料之日。

(三)依第一條所述之目的不復存在之日。

(四)其他依法須保存之期限止。

四、當事人之權益

當本會使用您的個人資料,您可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,向本會執行下列權益:

(一)查詢或請求閱覽。

(二)請求製給複製本。

(三)請求補充或更正。

(四)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及利用。

(五)請求刪除。

當本會保有您的個人資料時,基於我國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之規定。您可以透過E-MAIL或書面行使當事人權益,除基於符合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與其他相關法律規定外,本會不會拒絕。

本人已確實詳閱上述之同意書內容,並且同意提供個人資料給社團法人新竹市企業經理協進會使用。